12月21日,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王英龙主持学习并讲话。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在个人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的基础上,校(院)党委副书记刘永波结合分管工作,从党中央修订完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工作责任和主要任务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办法》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举措。今后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密切联系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贯彻落实。
王英龙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是党中央着眼于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就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王英龙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实施办法》最新精神和具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精神,把准吃透具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意识形态工作实际中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校(院)意识形态工作合力。要按照《实施办法》最新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实际工作全过程,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强大合力,不留盲区和死角,形成完善有效的工作体系。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基层延伸。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使大家明白“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查和校内巡察,使大家知道“必须要这样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列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把规定动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校(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齐鲁工业大学学校历史
学校(科学院)于2017年5月由齐鲁工业大学和山东省科学院整合组建而成。齐鲁工业大学的历史可追溯到1948年由解放军胶东军区成立的胶东工业学校。1978年至2013年为山东轻工业学院时期,2013年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是国家“产教融合”项目首批建设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是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
齐鲁工业大学办学条件学校(科学院)在济南、青岛、济宁、菏泽、德州等地设有校区或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学校(科学院)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现有国家级平台10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超级计算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研究中心)3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国家成果产业化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12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