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教育部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调研组莅临我校调研。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级调研员周国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党委副书记方钢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虞立红、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袁桂华等一行11人参加调研。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杨西国,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参加座谈。
周国良强调,开展专项调研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要求,高校要进一步梳理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在“瘦身”“培优”方面下功夫,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杨西国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山东艺术学院高度重视,将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举措,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措施,推进学校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了学校2021年校考组织情况。与会人员就高校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及研究制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相关艺术类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组织和评价,校考遴选标准等方面开展了深入交流。
山东艺术学院学校建设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在青岛建设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馆藏图书98万余册;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电影学院、书法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
山东艺术学院学校专业
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绘画、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动画、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文化产业管理、舞蹈学、雕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