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了解,现将改革意见分享给大家。
2020湖北中考政策规定全省
推行时间:2020年
实施时间:2023年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推进改革试点宜昌市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试点地区
推行时间:2017年
实施时间:2020年
有关2020年湖北中考政策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湖北省官方最新方案为准。
2020湖北中考政策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改革目标
2017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改革。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改革试点
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在改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和录取办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从2018、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的试点。在2023年之前,未参与试点的市(州)可继续按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考试时间
原则上,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的6月20-22日进行。生物、地理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州)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