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受河北省法学会委托,我校成功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我校法学院、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承办,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协办。
由于疫情影响,会议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有来自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理工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孟庆瑜教授致开幕辞。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主持。
在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就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落实、区域协同立法的加强等重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一致认为,作为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立法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进入新时代后,高质量发展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建议适时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与会专家学者还就《立法法》中需要修改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有益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