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公布2014-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相应的处理意见。我校参评的19个学位授权点全部合格,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打破了学位授权点终身制,获得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自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成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和《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完成编制和填报自我评估材料、学院自评和学校自评工作,学校自评结果全部合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9年开展抽评工作,我校生物学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生态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接受抽评,全部合格。
本轮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是对我校研究生培养能力和水平的全面肯定。我校将继续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及质量监督,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