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我校首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规范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程序,2月16日,教务处杨勇副处长率领各相关学院院长一行6人,赴聊城大学就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开展专题交流学习。此行受到了聊城大学党委副书记房增福、教务处处长马中东、副处长张丙元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的热情接待。
座谈会上,张丙元副处长将聊城大学开展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等与我们进行了分享。双方围绕师范生免试认定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杨勇副处长代表教务处和学校向聊城大学教务处的培训指导表示由衷感谢。
此次交流学习活动,对我校高质量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有高度的启发性、指导性、示范性。借此机会,我们要进一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完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教师职业能力训练,做好首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与本科院校的多方面、多角度合作,增进教育教学交流。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监测数据核验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要求,我校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学生符合免试认定范围。从2023年起,我校2023届及以后年份师范专业毕业生,根据资源原则,可参与免试认定。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范围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后,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期为3年,其他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不变。